霍行朝着王红梅点了点头,带着宋赢赢往外走。
“你倒是跟谁都能说上话?”
宋赢赢说到这里颇为有些自豪,她像一只骄傲的小猫,高兴的摇晃着自己漂亮的尾巴。
“那是当然的了,我这个人,健谈。”
去了最近的招待所,霍行本来开了两间房,宋赢赢有一点点的的可惜。
都领证了,还讲究这些。
晚饭是霍行去食堂买来的,两个肉菜,一个凉菜。
霍行把饭菜摆好之后,递给了她一双筷子。
宋赢赢朝着他笑了笑,吃了两口:“你们食堂做的竟然比国营饭店的还好吃。”
她尤其爱吃肉。
现在的肉特别的香。
比起超市里的肉好的不是一星半点。
“吃点菜。”
霍行夹了块黄瓜给宋赢赢。
宋赢赢吃了,刚吃完,霍行又夹来一块肉,宋赢赢抬眼看了看他,又快速的吃掉了。
霍行觉得有趣极了,她吃东西的好可爱,像一只小仓鼠。
宋赢赢吃的好饱。
她有些幽怨的看了一眼又夹着菜而来的霍行。
“我不吃了。”
“吃不下了!”
霍行有些讪讪的收回了筷子,正儿八经的开始吃饭。
吃饱喝足之后,霍行看了看外面的天色,已经暗了下来。
再待在这个房间,他觉得不妥。
“晚上要把门锁好,反锁好。”
他站起身来试着锁了下门,又推了推,确定没有问题了之后才离开。
“你如果上厕所,敲门,喊我。”
宋赢赢应了。
不得不承认,霍行真是一个十分优质的好对象。
她刚把自己滚到床上,门被敲了敲。
原来霍行去买了盆,又领来一壶热水。
“你将就着洗洗。”
宋赢赢红着脸接了过来,娇滴滴的说了声谢谢。
宋赢赢第二天是被部队的号角声吵醒的,果然电视里演的都是真的,她把头捂住被子,她还想睡觉。
她翻了个身,又继续睡。
而霍行则是起床,把被子叠好,在宋赢赢的门前站了站,去招待所的接待处借了一张纸和笔。
写了个小纸条从门缝里塞了过去。
以防万一。
他还给招待员留了话。
他就出门了。
宋赢赢是热醒的,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,她伸了个懒腰,在床上呆呆的坐了会儿。
天气热,她掂了掂暖水壶,里面还有水。
她倒出来擦了擦。
把自己收拾干净,衣服还是昨天的,一股汗臭味,虽然只有一点,宋赢赢也很嫌弃。
今天她必须去拿衣服,而且她还要去买衣服。
听说这个时代的衣服款式很不好看,大多数都是靠着自己动手,买成布回来自己做。
宋赢赢不会。
她什么都不会。
原主也是,缝纫机这么稀缺的玩意,她家也没有。
做衣服被扎了很多次之后,宋赢赢就放弃了。
想的有点远。
宋赢赢一边嫌弃,一边把衣服穿好。
头发被她编成两个蓬松的麻花辫放在两侧。
她走到门口,就看到了地上的纸条。
“我出门办事,尽快回来。”
字写的铿锵有力,果然,字也对自己的胃口。
出了门。
走到门口,又被招待员叮嘱了一下:“你爱人说让你别走远,他大概十点钟会回来。”
这个纸条上倒是没写。
宋赢赢点了点头。
她没有手表:“请问,现在几点了?”
第二十四章
招待员也很久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了,要是往常,她连提醒都懒得提醒。
“九点钟了,小姑娘一个人在外注意安全,别走太远。”
招待员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,她在招待所干了很久了,这个世道不太平,尤其是眼前这个精致的像洋娃娃一样的姑娘。